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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解读跨境电商试验区第三次扩围:成 “一带一路”建设新载体
发表时间:2018-08-06 阅读:866

划重点

  商务部外贸司解读《关于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区试验区的批复》,综试区的设立有利于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创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新载体,培育外贸新动能。

  跨境电商综试区作为拓展多元国际市场的探索,是未来外贸转型升级的方向和外贸监管方式创新的方向,也是在逐步探索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外贸增长新模式。

7月2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据了解,第三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主要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


发展跨境电商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近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批复》进行了解读。解读涵盖《批复》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下一步发展规划三方面。

发展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综合试验区跨境电商成交额连续两年增长1倍以上,现已成为外贸创新发展的新亮点、转型升级的新动能、创新创业的新平台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新载体。

《批复》明确,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综合试验区。并要求,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大力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同时,要控制好试点试验的风险。

此前我国已批准设立两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第一批于2015年3月批准设立,仅有杭州一个城市。2016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天津、上海等12个城市设立第二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延长的试点城市范围同样在扩大。商务部发布信息称,自2018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使用的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5个城市,试点城市从原有的10个变为15个。


跨境电商政策利好推动行业蓬勃发展


近期,跨境电商政策利好不断,为企业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提供了强大支持。而电商和快递巨头们也早已瞄准跨境物流的巨大“钱景”并加快相关布局。国家邮政局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监管研究处副处长耿艳日前在2018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说,上半年跨境网络逐步健全,跨境寄递成为增长亮点。预计上半年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量5.2亿件,同比增长43.1%,增速超行业整体增速15.6个百分点。增速连续13个月高于行业整体增速。与同城、异地快递所代表的境内快递业务相比,尽管今年上半年国际及港澳台快递业务仅占整体快递业务量的2.4%,但从业务收入的情况来看,该业务收入占比10.5%,比重上升0.3个百分点。

有报告指出,到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12万亿元人民币,占中国进出口总额约37.6%;中国跨境电商零售交易额将超过3.6万亿元人民币,年均增幅约37%。随着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全球快递行业收入将持续增加,预计到2020年达到3400亿美元。


跨境电商做好经验复制推广利于应对贸易摩擦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财经周刊》采访时认为,跨境电商综试区作为拓展多元国际市场的探索,从实际效果看,由于通关效率不断提高,跨境电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模式不断创新,为广大电商、支付、物流、仓储企业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贸易、通关和物流数据交换服务,推动海关、检验检疫、外管、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和通关便利化,新设跨境电商综试区是未来外贸转型升级的方向,是外贸监管方式创新的方向,也是在逐步探索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外贸增长新模式。

当前,跨境电商正在成为我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动力和外贸发展的新增长点。如何进一步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向全国复制推广,是目前我国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新动态、加快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要工作。王济光建议在国家宏观管理层面上,建立适用于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模式和结汇的业务体系,解决目前零售出口和小额进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及企业办理进口付汇和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同时建立跨境电商信用体系,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改善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在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层面上,重点推进个人网购业务发展,使面向消费者个人网购成为跨境电商的特色,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仓储功能,创新开展网购保税进口模式,实现网购商品仓储、物流分拨配送集约化、低廉化,为跨境电商的实体运行提供物质基础。同时要不断完善覆盖跨境电商全流程的公共服务平台,简化审批事项,实行批次申报、汇总纳税作业方式,降低电商企业运营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在接受《人民政协报财经周刊》采访时指出,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和全球经济贸易一体化的深度融合,未来海外市场会需要中国更多样化、高性价比的产品,也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走向海外,服务海外消费者的同时也加速中国品牌成长,在注重“眼睛向外”同时也要做到“眼睛向内”,不断提升品牌国际形象和增强核心竞争力

面对不断升级的中美贸易摩擦,跨境电商作为新的外贸增长点将如何发力?夏先鹏表示,一是尽快完善国内的知识产权立法,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同时强化质量管理体系,严惩失信行为,强化对电商的监管;二是建设“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通过创新技术手段和服务模式,提高便利化水平,扩大服务覆盖面,让其成为中国制造海外支点,同时注重提升产品的质量和差异性,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这样才能吸引更多海外消费者;三是建立独立站拥有自主B2C跨境电商渠道独立站,以国内直邮发出为主,全球均衡布局分散风险,将主战场调整到欧洲、南美、东南亚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降低美国的影响;四是采用全球税收筹划和通过成本分摊协议等转移定价的措施,通过外包下游制造环节,在采购、运输、管理、支付乃至于汇率上做好成本控制,努力在困境中实现转型;五是深度挖掘群体真正需求,探索研究客户的消费习惯,有针对性地细化产品分类,同时依托专业成熟的海外仓,使用行之有效的退货方案,实现对退货的准确、高效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升产品竞争力,建立跨境客户维护机制;六是鼓励国内物流配送企业与大型国际快递企业实施多元化合作配送模式,打造高效快捷的物流体系。

对于下一步发展,商务部还将同有关部门细化责任,做好统筹工作,加快制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创新,完善现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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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一带一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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