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商市运〔2017〕14号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州)中心支行、成都海关各隶属海关、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16年8月24日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的意见》、省委经济工作会等会议、文件精神,加快创新转型,深化内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内贸流通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扩大消费需求,制定四川省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实施“三大发展战略”的总体部署,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工作主线,以发展现代流通为导向,以加快内贸流通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降低流通成本,提升流通效率,调整供给结构,挖掘需求潜力,优化消费环境,推动消费需求扩大和消费全面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两端发力。从供给与需求两端着力,坚持消费引领,改善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促进供需衔接,以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力,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升级。
市场导向。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尊重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创造性,主动适应市场供求变化,增强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
创新引领。与全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结合,找准内贸流通创新切入点,引导企业加快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转换发展动力,促进产业升级。
切合实际。从流通大省的实际出发,与全省脱贫攻坚战略、五大经济区发展战略相结合,立足各市(州)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现状等实际,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城乡。
放管结合。消除阻碍内贸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相关部署稳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三、工作目标 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解决一批制约消费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整治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市场秩序问题。内贸流通引导生产、促进消费的作用明显增强,供给结构显著优化,供需对接更加顺畅,消费需求稳定增长,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
四、主要内容及分工
(一)创新流通技术和商业模式,转换供给动力 1.创新流通技术应用。深入实施“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商示范”三大工程和“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流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力争1-2年内内贸流通业电商应用水平达到55%以上(商务厅)。引导内贸流通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供应链管理、自动化配送等现代管理技术,提高采购、仓储、运输、订单等环节管理水平(科技厅、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排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鼓励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以成都国际购物天堂建设为示范引领,推进成都及区域中心城市智慧商圈建设,发挥其消费集聚扩散功能(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2.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内贸流通由经营商品和服务向经营生活方式转变,提升生活品质,培育定制化、体验化、社交化等以人为本的新型商业模式。加快商品市场平台化发展(商务厅)。积极推动成渝商贸功能区规划制定,构建商品流通大通道,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交通运输厅、成都海关)。建设一批商贸流通集聚区,优化资源集聚和配置效率,形成稳定的经济产业链和生态圈。以“项目年”为契机,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内贸流通领域,支持内贸流通创新发展(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规范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服务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交通运输厅)。支持中华、四川老字号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商务厅)。鼓励商业企业开展信用消费试点(商务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3.创新消费信贷。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和产品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根据不同消费领域特点及自身业务优势,制定差异化信贷政策,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确保新增贷款向消费领域倾斜。加强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探索相关抵质押贷款的可行模式,创新担保方式。开发商标专用权等企业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消费品领域自主品牌建设。推动消费信贷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4.创新融合发展。引导实体商业企业利用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提升体验、配送和售后服务水平。推广便利店、社区小型超市、便民服务点等业态“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复合经营模式,鼓励发展社区便民生活服务模式(商务厅)。推动内贸流通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内贸流通企业向生产环节延伸,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推动内贸流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推进中心城区加快转型。支持县域加快发展服务业,推进中小城镇产城融合(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创新供给体系,增加有效供给 5.增加品质商品供给。发挥流通渠道对自主品牌培育的促进作用,深入开展“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万企出国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推动四川产品销售(商务厅、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大力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鼓励零售企业丰富业态结构,提高自营商品比例,以市场倒逼生产企业调整结构,增加品质商品供给。支持城市商圈、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调整业态布局,努力建设成为复合式商业场所。推进绿色商场示范创建工作,指导企业搭建再生资源回收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商务厅)。
6.增加品质服务供给。推动餐饮、家政等生活服务企业实现线上交易与线下服务结合,提供智能化、个化化消费服务。在全省确定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发展示范城市、企业。支持打造地方菜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吸引中高端人才,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支持开展技能大赛,举办节庆、展会和品牌推介活动,鼓励“走出去”参展、交流,提升发展质量(商务厅)。
(三)创新规划引领,去除无效供给 7.优化区域布局。推动各市(州)以全省内贸流通“十三五”规划为引领,加快城乡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引导合理布局,引导局部过剩的百货店、购物中心、家居商场等商业业态有序退出、大型商品交易市场功能外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推进服务业“三百工程”建设,着力支持一批内贸流通重点项目、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商务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质监局)。鼓励社会资本到贫困地区、商贸流通发展不足地区投资共建流通基础设施(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8.协调城乡发展。积极改造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加快组建设立四川省农产品流通发展基金,提升全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财政厅、商务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抓好11个市20个县(市、区)冷链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支持创建全国冷链流通示范试点市和企业。推动贫困地区冷链物流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商品率(商务厅)。加大对民族地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民族地区流通业发展水平,满足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商务厅、财政厅)。
(四)创新制度设计,降低企业成本 9.改革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商贸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总结推广内贸流通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成功经验,在全省推行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和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商务厅)。
10.取消经营限制。督导落实《四川省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实施方案》,废止有碍二手车便利交易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商务厅)。扎实推进成都国际铁路港平行汽车进口试点工作(商务厅、成都海关)。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为企业开展分时段配送、共同配送提供便利,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创造条件开展夜间配送,缓解交通拥堵(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抓住建设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等服务业开放机遇,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分领域逐步减少、放宽、放开对外资的限制(商务厅、成都海关)。
11.落实税费政策。认真落实“营改增”全面扩围等结构性减税政策,继续落实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推进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省国税局)。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协助推进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建设(成都海关)。推进培育和引进跨境电商企业、开设跨境保税备货体验店(商务厅)。
(五)创新体系建设,补强供给短板 12.完善农村市场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立完善适应农村居民需求的购物、餐饮、修理、理发、废旧物品回收、养老护幼等服务体系。继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重点支持贫困县纳入示范。持续推进商贸镇建设,加快打造乡镇商业中心。拓展农村服务性消费,在乡镇超市、农家店增加便民服务功能,开展多样化服务。开展农商对接,让农产品进市场、进超市、进社区、进学校,构建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商务厅、财政厅)。
13.协调推进“商文”、“商旅”、“商养”等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建设,有机融合餐饮、住宿、特色商品销售等业态,推动新型文化产业及传统文化消费升级。推动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商务会展旅游、研学旅游、中医康养旅游等旅游产业,发挥其对内贸流通的带动提升作用。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推进雅安、攀枝花、德阳、广元加快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建设(商务厅)。
(六)创新公共服务,促进供需衔接 14.加强信息引导。健全商务大数据系统,发挥市场监测、商贸流通统计、电商数据中心等统计平台作用,搜集汇总商贸流通大数据,分析研究行业发展趋势(商务厅)。积极推进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改革,加强服务消费调查分析(省统计局、商务厅)。
15.加强标准化和法规建设。支持居民服务业加快标准制、修订和升级,抓好商贸物流、再生资源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工作,积极推进川菜、家政、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地方标准编制工作。指导开展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工作(商务厅、省质监局)。推动《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修订工作,待《商品流通法》出台后,及时清理地方下位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流通领域立法调研,提出地方立法建议(商务厅、省工商局)。
(七)创新环境优化,整顿市场秩序 16.整顿市场秩序。深化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强化日常执法监管,针对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完善打击侵权假冒监管执法和社会共治长效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公安厅)。
17.推进信用建设。建立完善行业信用制度标准,推进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相关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规范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共享和使用。建立覆盖全行业的信用档案制度,完善信用记录和红黑名单机制,落实相关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推动行业信用应用,引导建立市场化信用评价机制。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加大对守信行为的宣传鼓励和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进度。要积极争取当地人民政府重视和支持,将专项行动纳入面上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一部署。
(二)强化监督检查。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意见落实的指导、督促和政策协调,各地要完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适时对本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避免出现“以文对文”的情况。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宣传,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内贸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听取群众意见,回应公众关切,引导正面舆论,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行动考核评价体系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川省统计局
2017年3月23日